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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出轨,妻子起诉欲讨回购房款

2022年07月27日 | 发布者:韩迎春 | 点击:374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本案例同步发布《新民晚报》2020.9.25第23版点击链接查看原文https://paper.xinmin.cn/html/xmwb/2020-09-25/23/82042.html同时欢迎关注本律所(婚姻家事)公众号


本案例同步发布《新民晚报》2020.9.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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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出轨,妻子起诉欲讨回购房款

最近碰到一起罕见的案中案,案件双方当事人都涉及无权处分财产的行为,实属少见。刘涛(化名)和王倩(化名)结婚多年,人到中年双方感情越来越淡。同大多数出现婚外情的婚姻一样,刘涛在外面偶然认识了一名女性张靓(化名),双方时不时同居。张靓之前也结过婚,但是早些年遭遇一次交通事故,丈夫意外去世,张靓也在事故中受到撞击,犯上了短暂性失忆症。

 

刘涛和张靓二人私下里交往了几年,还经常一起到全国各地旅游。有一次,双方到三亚游玩,发现那里的酒店式公寓很便宜,就商量在那里买一套房子。购买房子的房款大概五六十万元,双方各出一半,房子只登记在张靓一人名下。刘涛的房款系自己长期积攒的私房钱,张靓的购房款是之前和已故丈夫的存款积蓄以及交通事故的部分赔偿款。

 

二人长期交往,后来风声传到了王倩这里。王倩一怒之下,把刘涛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庭审过程中,为了查明刘涛的存款情况,王倩的代理律师申请调查令拉出了刘涛最近几年的银行流水,发现有一笔30万元的存款转到了三亚一家房产开发商的账户,迫不得已刘涛只得如实向法庭陈述了在三亚购买房产的事情。离婚案件突然节外生枝,王倩马上向法院申请中止离婚案件的审理。同时另案起诉张靓,认为丈夫刘涛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瞒着妻子,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属于无效行为,要求张靓返还该笔30万元购房款,然后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纠纷案件中依法进行分割。

 

王倩起诉张靓和刘涛的案件如期进入开庭审理,由于张靓近两年病情越来越严重,已经无法正常出庭,只能委托其父亲出庭应诉。鉴于张靓的健康状况,法院为了慎重起见,开庭前首先委托了司法鉴定机构对其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开庭时,张靓的父亲突然向法庭提出,其女儿在同刘涛交往的几年中,生活开销和外出游玩的花费大多由女儿账户支出,这些费用高达二三十万元,由于其女儿精神残疾,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其用于二人交往所支出的钱款,也是其无权处分的行为,应当由刘涛给予返还。考虑到刘涛用于支付的购房款中,有一半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刘涛所有,王倩只能有权要求返还一半,另外一半刘涛有自由处分的权利,既然已经用于购买房产且登记在张靓的名下,视为是对张靓的赠与,就不能再主张收回。这样一来,二人的无权处分行为所产生的返还款正好可以基本冲抵,因此,张靓不需要再返还王倩钱款。

 

没想到案件出现这样戏剧性的变化。经过慎重考虑,法庭认为张靓父亲提出的诉求,与王倩起诉的案件不属于一个法律关系,两案不能合并审理,两笔返还款更不能冲抵,张靓可以就其权利受到侵害另案起诉刘涛。目前,上述三个案件都正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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