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例同步发布《新民晚报》2020.8.7第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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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
法律护航,养老及遗产分配可兼顾
这几天朱阿婆的心情非常好,自己的一桩大事总算有了着落,不但住上了新房,还能找到人打理房产,保障晚年衣食无忧,百年以后房子处置也有了方案,从此可以高枕无忧。但在我刚认识她时,事情还不是这样。
朱阿婆育有两个子女。女儿读书后就在国外定居,很少回国。儿子没有固定工作,家里有个脾气不好的老婆,夫妻感情很差,只能凑合过日子。朱阿婆的老伴早年去世,自己孤苦伶仃多年。丈夫早年留下的公房,被儿子媳妇霸占,不让她居住,朱阿婆只能靠微薄的退休金在外租房居住。
今年正好赶上公房所在地块旧城改造动迁,动迁安置补偿款大概有500万元,朱阿婆本想动迁后拿到一笔钱,能租一个好点的房子,同时存一笔款保障养老之用。没想到儿子媳妇直接把房款全部拿走想自己买套大房子自住,一分钱都不留给朱阿婆。无奈,走投无路的朱阿婆在居委会的建议下,前来找我咨询,看看能不能帮帮忙。
听完朱阿婆断断续续的哭诉,我非常同情这位老人,都说律师做久了,应该理性不能情绪化,但是这次听完朱阿婆的案情,我决定这次要把这件事管到底了,实在不忍心看到她凄凉的晚年生活。首先,我指派律所专业从事动迁业务的律师,通过诉讼帮朱阿婆拿到了她应该得到的一半260多万元动迁款,等动迁款到朱阿婆账户以后,根据之前朱阿婆的想法,我马上安排助理联系了房产中介公司,在朱阿婆看中的社区帮她寻找合适的房子。经过筛选和初步协商,中介最后带着朱阿婆选中了一套价值200余万元心仪的房子。紧接着,我又安排律所专业做房产的律师助理帮助朱阿婆配合中介、房东完成了购房交易和房产过户等一系列手续。就这样,朱阿婆搬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圆了她一生住自己房子的梦想。
朱阿婆最后一次来找我说:“律师你帮人帮到底,将来我走了以后,剩下的财产一定要留给生前对我好的子女,你一定要帮我把好关啊。”我答应她说,之前在公证处做好的法律文件,足够让她安享晚年,即使在行动不便或精神状况不好的时候,财产也将优先用在她身上,子女拿不走。等她百年以后,剩下的财产会按照遗嘱中的要求,分配给对她孝顺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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