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风险
由于国家体制原因,我国借贷成本高,民间融资、民间借贷盛行。近期代理了民间借贷的案件,我方当事人是小老板,做建筑大包,胆子大,前些年也赚了不少钱,几百万还是有的,有苏州有处房产,老家有一处大宝包的工程,发包方还有500万左右没有和我方当事人结清。这么一看当事人是有钱的,但是也意味着当事人是有执行财产的。
因前期工程需要,我方当事人向原告借了20万,约定月息5%,十几个月后,累积了利息20万,原告就让当事人在写一张20万欠条,合计钱原告40万元,欠条写好后半个月,原告将我方当事人起诉,要求我方当事人支付本金40万,外加按照月息5%计算的利息。
很明显,当事人被坑了,利息按照5%算,当然不符合法律规定,更重要的是后面20万就是利息转化而来,相当于原告就一笔本金20万,收了两份利息。
当然原告的利息诉求可能不会得到法院支持,但是后期20万借条,有我方当事人亲笔签字,由于我方当事人的风险意识淡薄,签字后的证据效力强,对我方当事人非常不利。如果没有例外,我方当事人要赔偿40万元加利息了。
因民间借贷案情复杂,最高法和各地高级法院都出过相关的解释和答复,要求排除各种细节疑问,才能判决,最终我们帮助当事人寻找交易疑点和调取关键证据,使得我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案子说起来相对平淡,但是其中反映的民间借贷的风险点,还是需要人们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