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开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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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嘱的常见误解

发布者:余开运律师|时间:2016年10月19日|分类:法律顾问 |409人看过

  关于遗嘱的常见误解

  1.老头去死,婆婆还在,老头立遗嘱,将房产给了孙子。

  有个问题:婆婆还在,房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老头是无权处分婆婆那部分财产的,遗嘱部分无效。

  2.老人去世,有多个遗嘱。

  一般以最后一份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但是遗嘱具有些有相应的形式要求,比如有些情况下需要见证人,否则遗嘱效力将大打折扣,这时候可能开始法定继承。

  3.对弱者保护。

  我国遗产继承法要求对有继承权的弱者予以保护,当事人遗嘱不当然排除弱者继承权。

  4. 胎儿继承权的保护

  未出生胎儿具有继承权,不能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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