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诉某公司劳动争议案
案例要旨:哺乳期妇女享有平等就业权、获得公平报酬权,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与哺乳期妇女劳动关系的系违法行为,用人单位须承担法律责任。哺乳期妇女合法权益被用人单位侵犯时,应注意收集和固定有利于自身证据,积极维权。
典型意义:本案是哺乳期女性依法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成功案例。本案当事人高某作为公司高管,却始终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存在,收集和固定有利于劳动者的证据是有效维权的关键。律师指导高某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搜集和保存相关证据,扭转了高某证据不利的局面。高某在权益受侵害后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对女性职场维权具有借鉴意义。
专家点评:薛宁兰(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高某2007年12月入职以来,一直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她从入职之日起与公司便建立了劳动关系,并且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她的平等就业权、获得公平报酬权等一系列劳动权利受法律保护。公司在高某哺乳期间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实属违法,公司对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