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清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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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人身安全遭受家庭成员非法侵害时,可向法院提出诉前人身保护申请

发布者:庄清源律师|时间:2017年04月18日|分类:法律顾问 |604人看过

——段某诉谢某、左某排除妨害案

案例要旨:老年人遭受家庭成员的殴打、暴力胁迫、威胁、辱骂等非法侵害行为时,在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可向法院提出诉前人身保护申请,法院可以据此做出人身保护裁定。

典型意义:本案是人身保护裁定在维护老年妇女权益上的成功实践,法律援助律师充分运用了民事诉讼法关于行为保全的制度,在诉前为当事人申请了人身保护裁定,最大限度保障了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在当前老年人权益问题日益凸现的情况下,这一做法可为同类案件借鉴。其次,律师在代理本案时从当事人切身利益出发,选择了对当事人最为有利的维权诉讼方案。

专家点评:薛淑兰:对于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我们应当依法予以特殊的保护。本案办案人员将保护老年人的人身安全放在了首位,在起诉之前,先行为段某申请了人身保护令。妇联与法律援助律师密切配合,共同与法院沟通,解决了部分老年人不懂法,难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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