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清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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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惩罚性赔偿责任中作为赔偿基数的已付购房款仅指已付的商品房本身的对价

发布者:庄清源律师|时间:2016年09月18日|分类:抵押担保 |872人看过

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时,涉及对“已付购房款”的界定。我们认为,对于“已付购房款”宜作狭义的理解。买受人为购买房屋而产生的房产证工本费、装修保证金、登记费以及物业管理服务费等,不宜认定为已付购房款。换言之,此处的“购房款”仅指已付的商品房本身的对价,而不宜作扩大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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