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超过一倍的赔偿责任,应当理解为“以一倍为原则,以一倍以下为例外”。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关于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法律渊源是2013年修正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当然,司法解释没有规定为一倍的赔偿责任,而是规定了“不超过一倍的赔偿责任”,在有的情形下可以理解为“一倍以下”,如买受人买房后次日即发现受欺诈,同地段同面积同类房屋价格并无变化,出卖人亦同意变更合同赔偿损失的情形。当然,具体情形如何适用需要具体分析,因个案不同而有所区别。
关于不超过一倍的赔偿责任,应当理解为“以一倍为原则,以一倍以下为例外”。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关于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法律渊源是2013年修正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当然,司法解释没有规定为一倍的赔偿责任,而是规定了“不超过一倍的赔偿责任”,在有的情形下可以理解为“一倍以下”,如买受人买房后次日即发现受欺诈,同地段同面积同类房屋价格并无变化,出卖人亦同意变更合同赔偿损失的情形。当然,具体情形如何适用需要具体分析,因个案不同而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