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清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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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销售商品房的合同效力认定

发布者:庄清源律师|时间:2016年09月02日|分类:房产纠纷 |547人看过

1.个人挂靠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的房地产,由个人与房屋买受人签订商品房合同的效力认定。个人挂靠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的房地产,一般确权在房地产开发商名下,个人与房屋买受人签订商品房合同的效力认定,可分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个人以开发商的名义出卖商品房,因个人与开发商之间一般都有合作协议,可以认定为有效合同。

第二,个人以自己的名义与房屋买受人签订商品房合同的,被挂靠开发商授权挂靠人出卖商品房的,可以认定为有效合同。被挂靠开发商没有授权挂靠人出卖商品房的,且没有取得房地产开发商追认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此种情况无法办证。

2.房地产开发商以建成的商品房折抵工程价给予施工方,施工方挂靠房地产开发商再行转让的买卖合同效力认定。此种情况与个人挂靠房地产开发商开发房地产效力认定相同。

3.个人购买整栋楼房,未办证,与房屋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此种情况涉及偷逃税收和炒楼花问题,有争议。一般情况下,如能够办理房产证,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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