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清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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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不同意,借款人约定还款份额对贷款人无效

发布者:庄清源律师|时间:2016年08月23日|分类:债权债务 |497人看过

上海庄律师精要:存在多个借款人的情况下,借款人应当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借款人内部自行约定的还款份额,对贷款人无效。

联系方式:18801936037

借贷关系并不是只发生在一个借款人和一个贷款人之间,而是可能发生在多个借款人和多个贷款人之间。与单个借款人、贷款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不同,多个借款人、贷款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涉及如何处理各个借款人和各个贷款人之间关系的问题。民间借贷关系作为一种民事关系,在合法的前提下,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所以,当事人可以在借贷关系中对多个借款人、贷款人之间的关系作出约定并遵照执行。

         在存在多个借款人、多个贷款人的借贷关系中,只有借款人和贷款人全部达成一致的债权债务份额约定才能对借款人和贷款人都有效。否则,多个借款人应该对贷款人承担清偿债务的连带责任。多个借款人之间的分担关系要彼此自行处理,不能对抗贷款人的债权。

除了多个借款人向一个贷款人借款之外,也有可能出现多个贷款人给一个或多个借款人借款的情况。此时,民间借贷关系就会因为多个贷款人、借款人的内部关系和不同贷款人与不同借款人之间的关系而变得十分复杂。合同法等法律没有对此作出特殊规定,法律首先是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出现多对多借款的,可能是有较为特殊的背景,如比较复杂的交易等。当事人应该自己有厘清复杂关系,防范风险的充分意识,在借款合同中对各自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约定,避免履行合同或发生纠纷时的混乱。而如果当事人没有做出明确约定,除了上述的借款人之间的连带责任之外,多个贷款人之间的内部关系,不同贷款人与不同借款人之间的关系就要在个案中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等价有偿等民法基本原则来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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