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清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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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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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己的名义帮人贷款,自己没花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发布者:庄清源律师|时间:2016年08月23日|分类:债权债务 |927人看过

上海庄律师精要: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合同的效力仅限于合同的相对方。既然是以自己的名义替他人借款,那么就应当由签字人承担还款责任。出借人亦是基于对名义借款人的信任才出借款项,理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名义借款人在承担还款责任之后,可以向实际借款人追索债务。

是否实际使用该笔款项,出借人并无审查义务。所以借款人无权以没有实际使用为由对出借人进行抗辩。

联系方式:18801936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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