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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顾问|为什么给了“高薪酬”,依然留不住核心人才?

发布者:郭世斌律师|时间:2021年05月22日|分类:劳动纠纷 |442人看过

 一、前言

最近企业负责人咨询,创业五年我很郁闷,每年都会评选优秀员工,钱也给了,第二天这个人就走了,怎么就留不住核心人才?

二、人才离职原因

1、核心经营团队没有梦想

很多企业核心经营团队在带领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实现自身财物自由的时候,基于某些现实情况,有退出或者维持经营想法,没有继续拼搏。作为企业的中层或者基层员工,在发现企业没有发展的趋势,认为自己没有晋升空间,可能会考虑离职。

2、核心经营团队没有担当

很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一些经营问题,作为核心管理团队不考虑投资方向及经营策略问题,一味指责中层或者基层团队。“行有不得,反求诸己。”在事情做的不成功,遇到挫折或者困难,就要自我反省,一切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如果真是投资方向错误,建议及时调整经营方向,不要投资已经淘汰或者将要被淘汰的行业。如果经营策略出现问题,及时调整经营方案。如果人员团队执行问题,及时修订企业薪酬激励及惩戒制度,按照规定合法合理对待员工,不能一味指责、推卸责任。

3、核心经营团队没有合伙概念、股权激励高度

小米董事长雷军指出“小米公司有一个愿景,就是要和员工一起分享利益,尽可能更多的分享利益”,作为核心经营团队,应考虑是适用企业雇佣制,还是适用合伙制的激励方案。很多核心经营团队总是传统思路,员工给企业赚多少钱?才给员工发多少钱?员工不能给企业赚钱,就考虑辞退?传统的思路肯定不能赢得员工的信任,建议根据本公司经营的情况及未来的规划,制定出符合本公司的合伙人进入标准、合伙人职权、股权分红、亏损承担、股权退出等激励机制,签订书面法律合规文件,共同遵守。

4、核心经营团队没有规则意识

很多公司已经制定出符合本公司,且相对比较合理的合伙人激励机制,但是员工依然出工不出力?主要是核心经营团队与员工信任问题,需要核心经营团队去解决,我们是想要真正的合伙,还是忽悠人骗取员工钱,用合伙人方式拴住员工的合伙?企业制定出相应的合伙人激励机制,关于修改合伙人制度应提前约定清楚,企业的真实的经营情况不要对入股员工隐瞒,不给员工看假账。企业经营年终分红,一定根据签订的书面法律合规文件执行。

如今企业最重要的不是资本,是人才,怎么样将人才笼络在一起?为企业注入更多的新鲜血液,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一味的谈股权激励也不对,毕竟也有些员工就是图一个稳定,企业的发展需要各种各样的人才汇聚在一起,但股权激励确实是激励核心人才的一种方式,舍得,有舍才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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