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键词
合伙协议纠纷、退伙结算、借条
二、裁判要旨
被告以出具借条形式退还合伙人的股金,系原告和被告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原告持借条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
三、案情简介
2013年左右,赵先生与张先生合伙做生意,赵先生系负责人,张先生出资30000元。因没有分红合伙人之间发生纠纷,赵先生答应退还张先生股金,出具借条一张。
三、法院裁判
一审法院判决赵先生退还张先生30000元。
四、律师点评
洛阳公司顾问律师|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郭世斌律师答疑解惑:
实践中,合伙协议纠纷各方当事人在退伙结算时因不懂法律规定出具借条情况时有发生,经检索法院观点多为名为借贷实为退合伙股金,从出具借条内容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判决支持原告要求退还股金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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