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2008年开始,原告洛阳某公司与被告苏州某公司合作,原告洛阳某公司给苏州某公司供货,截止2016年12月1日,被告苏州某公司共计拖欠原告25万多货款未付。后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还款。
二、律师行动
因往来业务比较频繁,销售合同、送货清单、发票比较多,为节约庭审时间,便于法官思维。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利用其在营销企业销售管理从业经验,根据时间、产品型号、金额等项目,制作销售合同明细清单表、送货清单明细表、发票及回款明细表三张表格。从2008年至2016年将近30多笔业务往来明细一目了然,从而节约了庭审的时间,使得法官清晰的确认欠款的情况,最终法院判决支持我方的诉求,请求被告支付货款本金及逾期利息。
三、律师点评
在当前经济快速发展时期,高科技的发展使得人工智能超越时代,很多工厂逐渐被机器人取代,甚至更有传言可以取代律师。我们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应具有法官思维、对方思维。只有用心、追求极致,才能赢得客户的心,赢得法官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