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世斌律师

  • 执业资质:1410320**********

  • 执业机构: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法律顾问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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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算单及欠条,电话录音成关键证据成功胜诉!

发布者:郭世斌律师|时间:2017年10月30日|分类:经济仲裁 |79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经朋友介绍,2016年1月17日,洛阳某光电公司与张先生签订《LED显示屏工程项目合同》,约定洛阳某光电公司按照张先生的要求承接显示屏项目,合同价款为86000元。合同签订后,考虑到熟人关系,仅收到被洛阳某光电公司支付2万元预付款的情况下,立即组织人员制作和安装,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合同约定内容并经被洛阳某光电公司验收,但被洛阳某光电公司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剩余货款66000元,经洛阳某光电公司多次催收,拒不支付。

二、律师维权

洛阳某光电公司在无奈之际找到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郭世斌律师办理此案,郭世斌律师首先对案件进行分析,认为公司提供项目合同仅能证明双方之间签订有合同,不能证明实际履行,一旦欠款方不承认欠款数额或者反驳质量有问题,案件有可能存在败诉的风险。为以防万一,郭世斌律师走访施工现场拍摄照片,并指导公司负责人对欠款方张先生进行电话催收,在电话录音中,解决欠款数额和对方承认对工程质量无异议等问题,经过进一步确认,欠款方有实际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情况下,及时申请洛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最终仲裁委支持公司的仲裁请求,裁决张先生在一定期限内支付我方货款66000元及逾期利息。

三、律师点评

   针对项目施工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一定注意以下风险,交易前尽可能多的了解相对方的基本信息,看其是否有履约能力。签订合同,一定要审核合同条款,防范合同中陷阱,以免合同错误影响后期维权。合同履行完,一定制作施工验收单,让相对方签字确认。同时及时催收货款,对于欠款出具合法有效的欠条,对于恶意拖欠款及时维权,尽早起诉至法院或者仲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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