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移动华律
网站导航
胡水清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3957908326
咨询时间:07:00-22:00 服务地区

借少还多的民间借贷 ——用刑辩思维办理民事案件

作者:胡水清律师时间:2019年12月25日分类:民事浏览:776次举报

案件简介

   这是一件N年前的案件。A在B处借得现金30万,按彼时民间借贷潜规“借一写二”书写借款30万元的借条两份。在A还清30万本息由B出具收条一份。之后,B凭其中一份借条将A起诉至法院要求归还本金30万及利息。

办案经过及结果

   胡律师接受A委托代理本案。第一次开庭中,B代理律师陈述为:A从B处共借得现金两笔30万元并分别出具借条。胡律师问:为何同一日分别出具两张借条。B答:一笔上午借的,一笔下午借的。问:为什么上午的有转帐记录,下午的没有。答:上午是银行转的,下午是保险箱里现金给的(在N年前,尚且没有支付宝、微信及各种电子支付平台,现金在现实交易中比较常见)。

   庭后经与法官沟通,由法官组织第二次开庭并要求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到庭。结合第一次开庭情况,胡律师运用刑辩技巧在庭审发问阶段对B本人就借款形成的时间、金额、钱款来源、给付方式等等借条全要素进行一轮环环相扣的提问。在此凌厉攻势下,B作出多处自相矛盾的陈述。

   最终,法院认定借款事实不清,驳回B还本付息的诉讼请求。


胡水清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8年
  • 13957908326
  • 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0年 (优于61.33%的律师)

  • 用户采纳

    281次 (优于99.46%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69次 (优于99.29%的律师)

  • 平台积分

    262237分 (优于99.91%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79篇 (优于99.05%的律师)

版权所有:胡水清律师IP属地:浙江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500265 昨日访问量:560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