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安排员工在国庆节加班,加班工资该如何支付?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即国庆节法定休假日为3天,其他(4-7日)为调休日。
《劳动法》第44条规定:……(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作的300%的工资报酬。
也就是说,单位安排员工在国庆节(10月1日-3日)加班的,需要支付三倍的加班工资。
举例:张三,日工资100元,10月1日-3日加班,他的应发工资为:基本工资100元/天x3天+加班工资(100元/天x3天)x3=1200元。
那么单位能否以补休的方式,不支付员工的加班工资呢?
答案也是否定的。即,不可以以补休的方式来代替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