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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变化三次,终获缓刑,回家团圆!

作者:汪世龙律师时间:2023年02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22次举报

刑事律师能做什么?——蒋某诈骗案办案心得

 

案情简介

蒋某偶然间发现某手游app充值漏洞,一番操作让手游app误以为已支付。蒋某因此免费获得大量游戏币,后转卖获利17万余元。南京某公安分局以诈骗罪刑事立案,后变更诈骗罪名为盗窃罪,以盗窃罪移送审查起诉到检察院。

 

一、某律师自称有关系怎么办?一个城市,司法人员数万人,碰巧你遇到的律师认识办案人员,几万分之一的概率,你觉得你很走运还是……

家属在蒋某刚被拘留时就找到我们,后来又说有个律师自称有关系,保证缓刑,便委托了那位律师。最终检察院以盗窃罪起诉到法院,建议量刑3年实刑……

 

二、你要求律师保证达到某一结果,就算律师承诺了,你真的相信吗?

没有缓刑,这下家属不干了,再次找到我们,问我们能否保证缓刑?

我们如实告知,没法保证,但有思路。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家属委托了我们进行一审阶段的辩护。

经过阅卷发现,本案数额17万多,在盗窃罪罪名不变的情况下,3年实刑很难改变。怎么办?想办法改罪名!

我们梳理了以往案例,发现类似案情,基本上也是以盗窃罪来定罪,这点很被动。然后我们从构成要件上来分析,盗窃罪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那么问题来了————游戏币能算公私财物吗?

游戏公司敲敲键盘就可以生成无数个游戏币,又不像人民币那样总量是有限的。这个行为更适合一个量刑较轻的罪名: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如果改成这个罪名,说不定就有缓刑希望。于是我们草拟了一份书面意见,然后带着意见去和法官沟通。

法官态度很明确,之前都是按照盗窃罪判的,改罪名没有充足依据。听到这话,我们心里凉了半截。不过法官最后提了一句:除非最高院有相关文献或者批复能够支撑你的论点。这话让我们又有了一线希望(这也表明和办案人员的沟通是多么重要)。

回去我们翻箱倒柜,各种检索,终于在《司法研究与指导》(2012.2)这本书里找到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利用计算机窃取他人游戏币非法销售获利如何定性问题的研究意见》认为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定罪为宜。

拿着这本书,我们再次去找了法官,法官当即认可了我们的观点,改罪名!

但还没高兴多久,意外来了,一审判决罪名改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但量刑仍然是3年实刑。家属有点失望,但也没责怪我们。

这就认输吗?不!

通过案卷,我们发现本案还有一名类似案件事实,数额还比我们大很多的嫌疑人马某。我们在想,万一马某判的和我们一样或者比我们更轻呢?那就可以拿着马某的判决来要求二审改判了。一丝希望不能放弃,费尽周折,经过多方打听,我们了解到马某由该法院另一名法官判决,判的居然是缓刑!同一个法院,不同的法官,也会同案不同判,我们也很无奈,但希望再次燃起!

我们果断提起二审,拿着马某的判决要求量刑均衡,二审法院很快改判蒋某缓刑。蒋某当即获释。至此,本案完美结案。

 

三、我们能保证什么?

我们在接待家属过程中,家属往往会问我们能不能保证达到某一结果。这样的心情,作为专做刑案的我们,非常理解。我们今天写这篇办案经历,也是希望家属能理解我们。

当蒋某家属第一次找到我们的时候,我们不能给他保证找关系解决;

当他们第二次找到我们的时候,我们也没法保证我们改罪名的主张一定会被法官采纳;

当法官要我们提供理论依据时,我们也不能保证一定能找到;

当我们成功改掉罪名后,也不能保证一审一定会判缓刑;

一审判了实刑,我们也不能保证二审一定会改判缓刑。

但我们可以保证,我们会利用我们专业的辩护技巧,认真、负责地保证刑事辩护的每一个环节不留遗憾,结果可能不是家属最理想的预期,但会是现实可能的最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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