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委托书
委托人:A
被委托人:湖南省芙蓉司法鉴定中心
委托事项:
委托人因犯罪嫌疑人B等故意伤害造成委托人重伤二级的严重后果,现依法委托相关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鉴定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伤残等级、后期治疗费、营养、误工时长、护理时长和护理人数。
事实和理由:
委托人于2014年11月30日23时30分许在长沙市岳麓区黄鹤小区夜宵一条街被犯罪嫌疑人B等团伙无故故意伤害,造成重伤二级的严重后果。伤后委托人先后入长沙市第四人民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治疗,2014年12月21日出院。
为更好主张委托人的权利,弥补委托人的经济损失,降低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现依法委托相关机构进行伤残鉴定,以维护委托人的权益。
委托人: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