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丽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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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逾期不签合同怎么办?

作者:范丽娟律师时间:2019年06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52次举报


小树是大明老总的侄子,大学毕业后,独自留在H市打拼,有意定居H市,看着一直上涨的放假,小树决定购买一套位于G区的住宅。201534日,小树与W房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认购协议书”,同时支付10万元定金。上述所签订的协议上约定2015515日双方在售楼中心签署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在该协议中,约定了小树于协议约定日期来签合同,在约定日期之前未来与W公司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则视为小树自动放弃认购,此时W公司有权把该认购房屋转售给他人,并且不予退还小树10万元的定金。协议期内,W公司如不能提供上述认购房屋,则W公司行为构成违约。W公司如取消认购,则应双倍返还给小树定金。其后,2015515日小树前来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W公司以现在买房人太多,没时间为由,跟小树协商一致变更了签署合同的时间,变更为2015615日。后到约定时间,小树前来签订合同,此时售楼处告诉他,他认购得房屋已经被别人购买,让他重新选购一套房屋,小树当即表示不同意,要求W公司按照协议约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按照协议返还定金。W公司既不与小树签订合同,也不返还定金。小树前来求助自己的叔叔大明老总,大明老总请来了律师。律师听完小树陈述后,给小树做了详细解释。

首先,小树与W公司签订的“认购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律规定无效的情节,协议真实有效,对小树以及W公司均具有约束力。其次,在该协议中,很明确约定了定金,并且小树已交付定金给W公司。再次,根据法律规定,定金条款于定金交付时已生效,W公司拒绝签订之前协议中约定的关于认购房屋的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W公司行为构成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后,小树现在跟公司无法协商,建议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纠纷。

后小树通过起诉W公司,法院判定W公司双倍返还定金给小树。

本律师建议:在签订合同后,要分清楚“定金”与“订金”,审慎签订合同。(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范丽娟律师,河海大学经济法学硕士,现为北京市炜衡(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从事法学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在劳动者薪资待...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南京
  • 执业单位:北京市炜衡(南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120********43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