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晓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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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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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案件

发布者:穆晓艳律师 时间:2020年03月05日 129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19年4月19日6时许,被告人宋某某在银川市兴庆区某室内,乘被害人张某不备,将被害人张某的黄金手链一条、黄金戒指一枚、黄金项链一条盗走。赃物变卖、赃款挥霍。案发后,追回被盗黄金24.38克,价值总计8533元。

   该案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在代理该案时建议被告人做认罪认罚,因此公诉机关及法院在考虑到被告人具有认罪认罚情节,最终被告人宋清丽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因此,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中,可以考虑建议适用认罪认罚,简化办案流程,同时对于有认罪认罚情节的被告人也是从宽处理。

穆晓艳律师,民商法研究生,现为观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民革委员,同时也是银川律师行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银川市医疗与健...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宁夏-银川
  • 执业单位:宁夏观德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640120********5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