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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界定从犯地位 大额诈骗案获从轻量刑

2026-03-24
2026年03月24日 | 发布者:刘文玉 | 点击:70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作为被告人某氏的辩护人,刘文玉律师针对涉案金额巨大的共同诈骗案,通过精准辩护策略厘清罪责边界,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现将核心工作与成效总结如下:一、案件核心背景本案系重大电信诈骗案,公诉机关指控被...

律师观点分析

作为被告人某氏的辩护人,刘文玉律师针对涉案金额巨大的共同诈骗案,通过精准辩护策略厘清罪责边界,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现将核心工作与成效总结如下:

一、案件核心背景

本案系重大电信诈骗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某氏伙同他人,冒用某公司名义开发虚假 APP,以 “点赞返利” 为噱头骗取会员费 1587 万余元。某氏被指控提供 10 个支付宝二维码协助收款 1539 万余元,非法获利 24 万余元,虽被认定为从犯,但涉案金额特别巨大,面临重刑风险。案件资金流转复杂,需精准区分辅助行为与核心犯罪的罪责差异。

二、律师核心辩护作用

  1. 厘清角色边界,强化从犯抗辩:全面梳理卷宗后,明确某氏仅提供收款二维码、转移资金,未参与诈骗策划、APP 运营、宣传推广等核心环节,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据此主张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推动法庭确认其从犯地位。

  2. 深挖从宽情节,夯实辩护基础:庭审中重点提出,某氏系初犯、无犯罪前科,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符合法定从宽规定;且其主动返还赃款 30 万元,远超非法获利,积极弥补损失,主观恶性较小,具备多项酌定从轻情节。

  3. 精准核对事实,合理界定量刑:针对涉案金额,提出某氏仅提供收款工具,获利占比极低,未参与赃款主要分配,应结合实际作用与获利情况量刑,避免单纯以涉案金额作为处罚唯一依据。

三、辩护成效

法院充分采纳辩护意见,综合某氏从犯、认罪认罚、主动退赔等情节,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相较于主犯十三年六个月的刑期,辩护成功实现大幅从轻处罚,既遵循罪刑相适应原则,也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同类案件从犯辩护提供了实践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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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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