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作为第三人某房地产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XX律师在房产执行异议之诉中,通过精准梳理权利关系、充分援引法律依据,成功阻却对案涉房产的执行,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将核心工作与成效总结如下:
原告因与第三人股权转让纠纷,申请查封第三人名下包括案涉房产在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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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房产。案外人某X以该房产系其拆迁回迁安置房为由提出执行异议,获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告不服该裁定,诉至法院请求准予执行,主张案涉房产为第三人所有。案件争议焦点在于某X对案涉房产是否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
全面核查证据,夯实权利基础:刘XX律师细致梳理案件材料,重点核实某X提交的《房屋买卖协议》《征收有证住宅房屋分户安置协议书》等关键证据,确认某X在房产查封前已通过合法买卖取得原房产所有权,后与征收部门签订产权置换协议,依法享有回迁安置权利,且已补齐面积差款、缴纳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证据链条完整。
精准援引法律,明确权利优先性:庭审中,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明确被拆迁人对补偿安置房屋享有排他优先权利;同时结合《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相关条款,主张某X在查封前已实际占有使用案涉房产,权利合法有效,应排除执行。
清晰陈述意见,强化法庭认知:针对原告主张,律师从权利取得时间、支付对价情况、实际占有状态等方面,层层递进论证某X权利的合法性与优先性,指出原告债权不能对抗某X基于拆迁安置产生的物权期待权,助力法庭准确界定权利边界。
法院充分采纳刘XX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可某X对案涉房产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最终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成功阻却对案涉房产的执行。本案的代理实践表明,在执行异议之诉中,精准梳理权利来源、充分运用法律依据、清晰论证权利优先性,是维护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