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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机动车交强险限额赔偿责任?

发布者:李澍青律师|时间:2016年10月18日|分类:交通事故 |495人看过

什么是机动车交强险限额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机动车交强险限额赔偿责任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1)交强险限额赔偿责任的赔偿对象: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A.交强险赔偿对象是受害人所遭受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B.交强险赔偿对象的受害人不包括两类人员:

  ①被保险人;

  ②乘坐或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车内人员。

  (2)交强险限额赔偿责任的性质:无过错先行限额责任。

  A.交强险赔偿责任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无关,只要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就应当在交强险条件下予以限额赔偿;

  B.交强险赔偿责任是先行赔偿责任,交强险不足赔偿部分才由责任人承担;

  C.交强险赔偿责任是限额赔偿责任,不是全部赔偿责任。

  交强险是先行赔偿、限额赔偿、无责任赔偿。

  交强险赔偿不分交通事故责任大小和有无,只要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则对“车外”第三者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在限额内都予以赔偿。

  (3)交强险限额赔偿责任分为两类各三项:

  有责任赔偿限额(元) 无责任赔偿限额(元)

  ①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10000 11000

  ②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0000 1000

  ③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2000 100

  A.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①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②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③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B.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①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②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③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交强险限额责任虽然是先行赔偿责任、无过错赔偿责任,但也是限额赔偿责任。交强险的限额赔偿责任不足以赔偿较大交通事故损失,机动车购买交强险基础上还应当购买足额的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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