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伤残评定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 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法律依据及鉴定标准》第二十五条: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可以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重新评定。重新评定的结论为最终结论。
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重新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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