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孙朋律师 时间:2019年07月18日 118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有生意往来,期间原告供应床垫给被告,原告按约定供货后,被告没有按承诺付款给原告,截止2017年4月18日原被告双方对账确认被告欠原告货款共计71160元,原告为了资金周转需要,多次找被告要求被告偿还所欠货款
2、律师分析:
本案中的买卖合同原告没有任何证据,供货时也没有保存任何的发货单,委托律师后,律师建议完善证据找到被告对账出具欠条一份,准备通话录音一份,完善了买卖合同
3、律师建议或意见
买卖合同需要准备买卖合同、往来货款单据,如果没有准备可以通过对账单、欠条的方式完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