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实践中,用人单位经常存在未签劳动合同的现象,包括不买社保及公积金,甚至工资都是发放的现金。那么,在发生劳动纠纷时,如何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呢?
成功案例:
2015年3月10日杨某入职公司,机构类型属于个体工商户,由资某经营。工作内容为车辆补换轮胎,为轮胎充气体。每月平均工资为5035.57元/月,通过现金发放,工资可以提前预支,但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
2015年9月17日,杨某在为车辆轮胎充气过程中,因车辆轮胎气压不够导致轮胎爆炸致使其耳鸣,被深圳市人民医药诊断为双神经性耳鸣高频听力损失,遂要求公司支付相应医药费并给予赔偿,而公司一直不予理会。2015年10月11日公司要求与杨解除劳动关系,不支付任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且在结算工资后拒不承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因此,杨某找到深圳文开齐律师团队请求帮助,经过沟通了解,杨某并未与该轮胎店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工作证、工作服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据。故深圳文开齐律师团队向深圳市某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本案中,深圳文开齐律师团队为证明其与向仲裁委提交了“视频、录音、照片”(该证据均在律师指导下拍摄取证),虽然本案就单个证据来说,证明力较弱,但是综合全部证据,证据相互印证,法院对我方陈述的实际事实与法律事实表示高度认可,无论从情理方面还是事实逻辑上均有高度盖然性。故法院采纳了我方的代理意见。最终判决原、被告存在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