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我国法律规定当劳动者累计工龄达到一年之后,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每一位劳动者都应该享受年假,但有的公司却没有年假,随意剥夺了劳动者的年休假,或者不休年假也不给予相应的补偿,这样做合法吗?小编通过你的问题为你带来以下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基本案情:
2011年4月3日,张某入职深圳某分公司,工作岗位是一名资料员,最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公司期间,工作任劳任怨,但从来都没有依法享受过年假待遇,明明可以休10天,却被安排休9天或者8天,张某不知道该怎么办,在与公司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张某通过本网站找到了深圳劳动律师团队。在与团队律师免费咨询后,最终确定了委托关系。在确定委托关系后,深圳劳动律师团队当天指导张某,通过申请仲裁维护张某的合法权益。
案件进展:最终,张某通过文律师的帮助拿到了自己的赔偿金。
文律师点评:
带薪年假是工龄满一年劳动者的假期福利,是法律赋予的。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公司没有年假属于违法行为,公司不休年假应给相应补偿。没有或不休年假,也不补偿的劳动者应向有关部门举报并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你还有其他相关的问题,欢迎来进行专业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