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开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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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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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辞退,获经济补偿金3万多元

发布者:文开齐律师|时间:2019年04月03日|分类:劳动纠纷 |616人看过

导读:劳动者权益一直是社会生活的关注点,被辞退员工如何要求赔偿是多数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一般来说被辞退的情况也有很多种,可能是公司的过错,也有可能是劳动者自身的问题。不同情况所对应赔偿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劳动者要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分析



 

基本案情: 
    张先生原为深圳市某有限公司的一名保安,入职时年纪也较大了,所以准备一直在公司上班到退休,今年年初,公司将张先生安排到四川的分公司上班,最初张先生也服从安排去了四川。2017年4月,张先生想念家人,于是和公司请假回深圳,哪知刚回深圳的员工宿舍,公司领导就说张先生违反公司规定私自离开,已经构成旷工,依照公司关于离职旷工的规定,达到了可以予以辞退的标准,让张先生办理离职手续,张先生孤立无援之下就喝下了宿舍的老鼠药。 还未出院,公司就告知张先生已经不是员工了,让他不用再过来上班了,张先生认为公司这样做太不人道了,于是找到文开齐律师为其讨回公道。
案件进展:最终裁决公司构成违法辞退,向张先生支付三万多的赔偿。
律师分析: 
如果是以下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n+1个月工资的补偿):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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