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开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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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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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工伤,离职后能获得多少补助金?

发布者:文开齐律师|时间:2019年03月15日|分类:劳动纠纷 |1475人看过

导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基本案情:

        朱先生原本在长沙工作,因为一次意外导致失聪,并评为一级伤残需要带助听器生活。之后来到深圳打拼,在深圳一家公司担任操作工一职,在一次日常工作中,因公司设备陈旧不堪,再次导致朱先生手臂受伤,之后,公司给朱先生申请了工伤认定,并进行了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最终经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由于公司为朱先生买过工伤保险,开始是很积极的为朱先生申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最终朱先生确实是拿到了钱,但此事之后,公司便开始针对朱先生,拖欠工资,甚至不发朱先生工资。理由很简单,朱先生身体有伤残,肯定会影响日后的工作,但朱先生还在劳动合同期内,不方便开除,要支付双倍工资,不划算,就采取这种方式逼迫朱先生自己离职。朱先生也尝试与公司沟通,均未果。

        于是,朱先生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开始找律师咨询,一次偶然机会通过本站找到了深圳劳动律师文律师,在找到深圳劳动律师面谈咨询后,了解到深圳市工伤十级赔偿标准,并最终委托深圳劳动律师团队帮助自己争取工伤十级赔偿,深圳劳动律师律师先帮助朱先生被迫离职,再与公司进行沟通、在我们占据主导位置的时候,让公司不得不主动提出赔偿。并最终在仲裁员的主持下,朱先生与公司方达成调解,公司方需支付朱先生赔偿达2.5万元。
文律师温馨提示:
        在发生工伤后,不管公司如何承诺,一定要坚持申请工伤认定。在离职的时候也不要忘记公司还需要支付4个月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如果在实际操作当作有不明白的,可以随时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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