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患者付文(化名)在云南省第X人民医院行经肾结石手术过程中出现头部剧痛、腹部难受,随即出现呼之不应,经抢救后,患者呼吸心跳恢复,但神志昏迷,术后转ICU治疗,在昏迷16个月后患者死亡,年仅31岁。医患双方发生医疗争议,患方起诉医院要求医院赔偿各项损失170余万元,之后医院起诉患者家属要求支付230余万元医疗费,本案经历了一审的虽胜尤败,经历了二审的发回重审,经历了惊心动魄的重审大获全胜,医院撤回起诉,最终昆明市中院二审一锤定音,金锐律师团助力患方维权6年获全责赔付160余万元。
在接过锦旗的一刻,金尚江律师感慨万千,回忆6年漫长的维权之路,金律师表示:这是他第一次代表患方当事人做被告律师的医疗纠纷案子,无论是处理患方起诉医院240万的医疗侵权案件,还是面对医院状告患方欠费230余万的医疗服务合同案件,金锐律师团都深感责任重大,办案如履薄冰,好在专业体现价值,正义并未迟到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锐律师团定会不忘初心,不惧将来,为广大的患方朋友们维权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