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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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溪主任律师执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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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

作者:李慧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380次举报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的腰包渐渐的鼓起了,手上有点闲钱的朋友往往会将这笔钱借给自己的亲戚朋友们,以便度过经济难关或者资金周转或者买车买房等等。因近期向我咨询债权债务的朋友居多,大多是因为钱借出后无法按时收回的。因此小李律师在此给大家一起学习普法一下,了解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以此避免众多债权朋友们不必要的借款风险,早做追款准备。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注意了,这里不包括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借贷,企业之间是不能相互借贷的)

民间借贷一定要注意以下几项:

一、必须以书面形式确定借款关系

民间借贷是一种合同关系,所以交易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也就是债权人必须要求债务人出具书面的借条,借条格式书写必须规范,切记不能用小名或者代号,其次需要写清借款金额大小写,还款时间及利息,借款人落款必须真实,写清借款时间,最好保留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利息约定要合法

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是否约定利息由债权人及债务人协商,但是利息约定必须合法,并明确的记录在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的,随后不得主张利息。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三、借贷交付凭证

目前经常会因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因现金交付而引发举证困难,因此,债权人将本金交付给债务人时,务必要求债务人出具一张收条,证明借款已经实际交付,债务人已经如数收到债权人的借款本金。当然目前银行转账汇款快速便捷,大多是通过银行转账汇款来实现借款本金的交付,债权人必须保留好银行汇款凭证。

四、大额借款提供担保

对于数额较大或存有风险的借款,应履行担保和抵押手续,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第三人为其担保,或要求借款人以存单、债券、机动车、房产等个人财产作为抵押物。有些财产抵押,还应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这样,借款人一旦出现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可以向保证人追索借款或合法地以抵押物抵偿借款。

五、注意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

民间借贷大部分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很多人并没有对它给予重视。因此一些无赖之徒乘机转了空子,采取赖账、久拖、回避、“人间蒸发”的方式避免债务。在此提醒大话: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在此期间,你必须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两年后,法院对你的债权不再予以保护,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

以上是李律师自己整理的民间借贷注意事项,各位可以尽情参考,如有其它借贷的疑难问题可以来电详细咨询本律师。

李慧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目前执业于云南振润律师事务所,现为律所合伙人、副主任。曾担...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云南-玉溪
  • 执业单位:云南振润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530120********77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