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可以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情况有四种:
① 双方商议好了,达成一致
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事,其实的是一方给另一方的资助,为了保持孩子的成长环境不改变,一方少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则需要多支出,如果夫妻双方协商解决,有一方不给都可以。
②给付方长期处于患病或者丧失劳动力
个人都丧失了经济来源,经核实确实无力按照原协议给付的,而抚养方又能够负担的起的,具有抚养能力的情况。
③给付方因犯罪被收监或者劳教的,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暂时可以不给,但是一旦有了经济能力还是要按照判决给付的。
④抚养方再婚的,继父母愿意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的,给付方可以相对减少给付抚养飞,甚至不给。如果继父母不愿意抚养的,则抚养费不能减少。
1、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
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即使达成上述子女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子女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许仙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