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仙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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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确定都有什么标准

作者:许仙凤律师时间:2020年01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08次举报
2020-01-06

父母离婚时,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指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人民法院对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父母双方的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因素;


2.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十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还是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二)母亲争取抚养权从哪里着手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许仙凤律师简介: 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 中共党员 |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企业合规师 | 家族信托构架师 ...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临沂
  • 执业单位: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320********4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1371320********44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