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仙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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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专职律师执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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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不是要坐牢

作者:许仙凤律师时间:2024年09月1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9次举报

根据我国法律,刑事拘留一般十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十四日;对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延长至三十七日。刑事拘留旨在确保刑事诉讼程序进行。被拘留者能否释放需结合案情评估。若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应撤销案件并解除拘留。


对于拘留是否等同于坐牢这一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区分以下两种法律用语:


拘留可细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以及司法拘留三种类型。


其中,行政拘留与司法拘留均属于惩罚性措施;


而刑事拘留则为强制性的侦查手段。


此外,“坐牢”一词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较为普遍,其含义涵盖了各类受到监禁限制的行为,有时也特指刑事处罚。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判决宣告前的所有羁押期限(包括刑事拘留阶段及逮捕后的羁押时间)皆可用于折抵相应的刑期。


《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电话(微信号):18266745836;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现职业于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临沂
  • 执业单位: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320********4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