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行为人正在筹备犯罪活动、实际进行犯罪行为或是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到的;
其次,被害人或现场目击者当面指控其为罪犯的;
再次,在其居住地或身边发现了足以证明其罪行的犯罪证据的;此外,犯罪行为发生后,行为人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亡中的;
最后,行为人具有销毁、伪造证据或串通口供的可能性的;
再者,行为人拒绝透露真实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导致身份无法确认的;以及,行为人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