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仙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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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专职律师执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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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属于强制措施吗

作者:许仙凤律师时间:2024年09月1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6次举报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刑事拘留毫无疑问地归类于强制措施之列。


此外,以下几种情况亦可作为法定依据对嫌疑人进行拘留:


嫌疑人正在筹备进行犯罪行为,或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甚至是在犯罪活动结束之后立即被揭发的;


在现场及嫌疑人住所周边发现了充分的犯罪证据证明其犯罪事实的;


以及其他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


当公安部门面临现行的罪行或重大涉嫌犯罪的嫌疑份子时,若存在如下任何一种状况,都有权依法予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筹备进行犯罪行为,或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甚至是在犯罪活动结束之后立即被揭发的;


(二)案件受害者或者在场目击证人指认嫌疑人就是犯罪行为的实施者;


(三)在现场及嫌疑人住所周边发现了充分的犯罪证据证明其犯罪事实的;


(四)实施犯罪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处于在逃状态的;


(五)具备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他人等可能性的;


(六)隐瞒真实姓名和地址,身份无法确认的;


以及(七)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电话(微信号):18266745836;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现职业于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临沂
  • 执业单位: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320********4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