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仙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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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财产分割有异议怎么处理

作者:许仙凤律师时间:2023年07月1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31次举报
2023-07-12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有异议,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双方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如果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确实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撤销财产分割协议。财产分割协议被撤销后,离婚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重新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2、双方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判决不服,可以自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离婚后,发现离婚时配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侵占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除此之外,如果离婚后发现有夫妻共同财产漏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许仙凤律师简介: 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 中共党员 |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企业合规师 | 家族信托构架师 ...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临沂
  • 执业单位: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320********4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1371320********44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