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仙凤律师
许仙凤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3593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山东-临沂专职律师执业12年
执业年限12
18266745836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6:00-22:00

不给抚养费是否可以变更抚养权

作者:许仙凤律师时间:2023年07月0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956次举报
2023-07-04

不给抚养费并不是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否变更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离婚抚养费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法院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判决: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许仙凤律师简介: 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 中共党员 |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企业合规师 | 家族信托构架师 ...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临沂
  • 执业单位: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320********4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1371320********44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