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仙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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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错方房子要怎样分

作者:许仙凤律师时间:2023年07月0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41次举报
2023-07-03

过错方离婚房产的分割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一方的个人婚前房产,离婚时仍归个人所有,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对于双方的共同房产,离婚时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对于婚姻中的过错一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会少分或者不分。而无过错的一方可以在离婚时请求多分财产。


离婚中过错方的赔偿标准,应当根据受害人的精神伤害的严重程度、受害人自身、家庭经济状况来确定。属于法定过错的情形有: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如果离婚时房产依旧有贷款未还完,如果确定是属于共同财产的,如下处理:


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生存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


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具体清偿顺序如下: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3、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许仙凤律师简介: 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 中共党员 |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企业合规师 | 家族信托构架师 ...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临沂
  • 执业单位: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320********4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1371320********44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