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小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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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培训费的怪事年年有

发布者:马小债律师|时间:2017年05月26日|分类:交通事故 |425人看过

案情简介

要上岗先交1.8万元培训费,就读于武汉某高校的周女士在网上看到某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招聘启事,招聘运营增值顾问、电子商务、网络推广等10多个岗位的实习生。 周女士觉得这是家有名的公司,提供的实习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发展空间和福利待遇还不错。几天后,她拿着简历和4位好友一起去面试。 初进公司,周女士和好友就被公司舒适的环境所吸引,并暗自窃喜。但在面试时周女士一行人却被告知面试的岗位不缺人,已经达到饱和状态。一位自称HR的工作人员说,公司缺的岗位只有运营顾问,而这个岗位需要缴纳一定费用、进行相关软件培训课程后才能上岗,培训时间为3个月,费用需1.8万元。对方还承诺说培训后若不满意自己的岗位可包找工作,培训费也可分期付款。这些都令周女士很意外,因为这和招聘的简章内容完全不符。周女士说,在她面试的过程中,人事专员讲的内容全部是培训的好处及对自身发展的帮助,目的就是为了让她加入。

律师说法

律师表示,如果公司对于培训后的工作岗位、薪资待遇等与招聘简章内容完全不符的话,就属于合同欺诈了,要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律师也提醒广大大学生,“打着招聘实习生的名号推销培训课程”实际是在打擦边球,这种培训基本属于岗前培训,是不能收取任何费用的。除非是专业技能培训,比如飞行驾驶可收取一定费用或者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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