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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未实缴资本金股东股权转让后,是否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发布者:庞萌律师|时间:2024年02月28日|分类:公司法 |4011人看过


根据新《公司法》第88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缴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的规定,未实缴资本金股东股权转让后,转让股东仍需要在受让人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2022)最高法民终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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