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XXXXXX公司
乙方:XXXXX,性别:;XX年XX月XX日生,XX族,住XXXX,身份证号码XXXXX
因乙方于XXX年XXXX日在XXXXXX项目发生事故受伤,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综合考虑乙方的家庭状况和甲方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双方在合理合法、互让互谅、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医院治疗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用xxxxxx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必须配合将所有医药费单据交由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追回所有医疗费(包含但不限于医药费、住院费等所有费用);
二、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协商赔偿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乙方清楚并同意上述款项已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后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并已包含支付乙方及其家属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一切赔偿款。
三、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充分了解本协议处理事项,并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签订本协议,乙方保证在收到上述赔偿款之后,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或其他任何人主张其他任何补偿,并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四:如因乙方违约而导致诉讼、仲裁及申请执行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包含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通讯费、误工费(每天50元)、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所有费用。且本协议的效力不影响该条款的执行。
五、甲乙双方自xx年xx月xx日起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乙方并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产生的所有权利。
六、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从此不得发生任何纠葛,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