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仲裁规则是指民商事仲裁机构和仲裁当事人在进行具体的仲裁活动时所遵循程序规则。民商事仲裁规则一般由仲裁协会制定或者由仲裁机构自行制定。目前,国内各仲裁机的仲裁规则都是依据仲裁法制定,但在仲裁规则具体规定上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亦不尽相同。民商事仲裁规则是非常重要的仲裁民商事纠纷的指南。具有如下特点:
1、契约性仲裁规则是当事人之间仲裁协议的一部分。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协议中直接约定一套进行商事仲裁程序的规则,也可以援引一套现成的仲裁规则,还可以通过选定仲裁机构而间接确定相应的仲裁规则。
2、强制性仲裁规则一经确定,即对当事人、仲裁机构及仲裁员产生约束力。对法院而言,出于尊重仲裁的契约性,也必须尊重合乎法律规定的仲裁规则。
3、有限性 仲裁规则不是法律,更不是仲裁法。仲裁规则虽然是有拘束力的行为规范,也可以将相关法律纳入其体系,但它本身并不是法律,而且还不能与法律中关于仲裁程序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