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圣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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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配起诉第三者返还夫妻共同财产案

发布者:莫圣露律师 时间:2026年03月25日 315人看过 举报

2026-03-25

律师观点分析

一、 案件基本信息
代理律师: 莫圣露(重庆某某律师事务所,原告A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案件性质: 赠与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某某县人民法院
案号: (2025)桂 1421 民初 4428 号
审理结果: 原告A胜诉(法院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判决被告B返还巨额款项及利息)
二、 案情背景与人物关系
原告 A: 婚姻中的原配妻子,合法财产受到侵害方。
被告 B: 第三者(情人)。
第三人 C: A的丈夫,B的情人。
核心事实:
A与C系合法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对财产进行特殊约定,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C与B在2022年12月至2024年8月期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
在此期间,C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B赠与了巨额款项。
三、 争议焦点
C向B的转账行为性质: 是借贷、共同生活支出,还是赠与?
赠与行为的效力: C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是否有效?
返还金额的计算: 具体应返还多少?是否需要扣除B转回给C的款项?
四、 莫圣露律师的代理策略与观点
莫圣露律师在本案中主要采取了以下策略:
证据固定与梳理:
收集并整理了C与B之间长达两年的微信转账记录。
重点突出了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如520元、1314元、5200元等)及露骨的备注(如“好爱你”、“一生一世要爱你”、“宝贝加油”),以此证明双方关系的不正当性及赠与的情感维系目的。
法律定性:
主张C在婚姻存续期间,违背夫妻忠实义务,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B,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
依据《民法典》,主张该赠与行为无效。
损失计算:
虽然原告主张金额为451,205.1元,但律师依据提交的电子凭证进行了严谨核对,确保诉讼请求有据可依。
五、 审理结果与判决
法院采纳了莫圣露律师的大部分代理意见,判决如下:
确认赠与无效: 法院认定C与B之间的转账行为构成赠与合同关系。因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且侵犯了A的财产权益,判决赠与合同无效。
返还财产:
计算依据: 法院核实C向B转账总额为 427,851.3元。
扣除项: 考虑到B也曾向C转账 30,888元(法院认定为双方交往期间的相互往来,予以扣减)。
最终返还金额: 判决B需向A返还 396,963.3元。
资金占用利息: 判决B需支付以396,963.3元为基数,自起诉状送达之日起(2025年12月24日)按年利率3%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诉讼费承担: 案件受理费主要由败诉方B承担。
六、 案例总结
胜诉关键: 本案展示了在处理“婚外情赠与”案件时,聊天记录和转账备注的重要性。莫圣露律师通过列举大量具有特殊含义的“520”、“1314”转账及亲密备注,有力地证明了资金往来的“赠与”性质及违背公序良俗的事实,从而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法律启示: 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因违背公序良俗而归于无效。第三者不仅需要返还受赠财产,还可能需要承担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

莫律师,法学本科出身,2018年以扎实的专业功底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经数年法律实践淬炼,于近年正式开启专职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西-南宁
  • 执业单位:重庆百君(南宁)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50120********80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人身损害、继承
重庆百君(南宁)律师事务所
1450120********80 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人身损害、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