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李国华律师 时间:2023年02月07日 116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背景:
随着北京大兴机场的选址以及建设工作的完成,周边房地产火热。河北固安县因地理位置距离大兴机场很近,该区域的房价上涨迅速,最高峰时接近两三万一平米。本案就发生在此期间。
案情简介:
一、2017年9月,张某张某购买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期房,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于张某资金周转需要将房屋(房屋未建成、未交付)出售给王某,双方前往开发商办理了合同更名手续。
二、张某房屋出售价格比起购买时有了大幅上涨,张某与王某成交价高于其购买价。差价约18万左右。
三、后来,随着固安地区房地产限购、限价措施以及疫情等原因,房价将近腰斩。王某认为自己买亏了,随起诉到法院要求张某返还购房款差价
四、经一审法院审理,一审法院认为债的不具有同一性,以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张某败诉,法院要求张某返还王某购房款20余万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案件结果:
后张某委托本律师,经过二审阶段长达三个小时的激烈辩论,最终张某反败为胜,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王某诉请,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办案经过:
本律师在二审阶段接受委托后,先从证据进行梳理,包含了大量的微信聊天记录,以及对房地产开发商的取证工作。在本案中涉及到几个重点问题,包括张某与王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履行,张某与王某有关买卖合同履行沟通细节(证据梳理)。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王某诉请。
办案感悟:
本案件是因为转让未交付房屋的合同。房价的涨跌趋势是引发本案的重要原因。假设诉讼是固安的房价还是处于高位和上涨阶段也不会发生本案。恰恰是因为房价的大幅下跌,致使王某采取诉讼来挽回自己的损失。但是购买房屋也是投资行为,存在风险,风险应当自担。
本案能够在二审阶段反败为胜,律师指导当事人取得大量的证据起到了关键作用。张某保留了两三年之前的微信聊天记录,以及对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取证和客观经济环境房价涨跌趋势对于合同的影响等等。证据能够真实的反应当时的情况是至关重要的获胜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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