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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文伟律师代理曾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获缓刑

发布者:易文伟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19日 5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2020年以来,王某军在长沙市某区经营某烟酒店,明知舒某、吴某、熊某、陈某、于某、周某、周某娜、曾某等人售卖的香烟系赃物,仍多次收购后售卖获利。经审计,王某军向上述人员转账销赃金额共118万余元。

其中,2021年至2024年1月期间,于某系某公司长沙卷烟厂卷包车间工人,利用职务便利将香烟夹带出厂。曾某明知于某给其的香烟系赃物,仍多次代其销赃至王某军经营的烟酒店等地。经审计,于某经曾某代为销赃上述香烟获利9万余元。案发后,于某家属代其退缴违法所得9万余元。曾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缴了违法所得。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人曾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情节严重”情形,以及是否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公诉机关指控曾某的行为构成情节严重的情形。辩护人则提出曾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情节,请求从轻处罚,并探讨是否构成自首或立功。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曾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代为销售,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于公诉机关指控曾某的行为构成情节严重的情形,法院不予支持。曾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且已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曾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退赃退赔等因素,法院决定对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曾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X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发还被害单位。

 

【律师价值】

易文伟律师在曾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发挥了关键辩护作用。面对公诉机关“情节严重”的指控,易律师精准切入涉案金额与法律适用标准,通过详实的证据质证与法理分析,成功说服法院未采纳“情节严重”的指控,大幅降低了法定刑幅度。同时,易律师积极指导当事人家属全额退赃,并促成认罪认罚程序的适用。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有期徒刑三个月并适用缓刑的轻判结果,有效避免了实刑风险,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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