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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文伟律师代理张某开设赌场罪案获轻判

发布者:易文伟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19日 7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2022年3月,被告人张某在某境外网络赌博平台注册代理账号,并在网上购买他人身份信息注册下级会员。后张某与在逃人员郁某顺合谋,利用郁某顺提供的“僵尸代理账号”,激活并实际控制吴某英、高某等人的账号,修改密码后提取代理佣金。张某将部分佣金以虚拟币形式转给郁某顺,并通过杨某全、钟某霞的虚拟币交易账户变现为人民币,再提现至二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经核实,张某非法获利450万元。案发后,张某及亲属全额退缴违法所得。某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对张某等人提起公诉。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张某等人的行为定性及量刑情节。公诉机关认为张某担任赌博网站代理并提取佣金,情节严重,构成开设赌场罪;杨某全、钟某霞明知张某实施网络赌博犯罪仍提供帮助,亦构成开设赌场罪。辩护人易文伟提出,张某对实际掌控的代理账号下的参赌会员参赌金额、次数等无法控制,在开设赌场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张某具有坦白情节,主动全额退缴违法所得450万元,自愿认罪认罚,建议法庭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退还个人合法财产。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担任赌博网站代理并提取佣金,情节严重,构成开设赌场罪。杨某全、钟某霞明知张某实施网络赌博犯罪仍提供帮助,亦构成开设赌场罪。本案系共同犯罪,张某对参赌会员情况无法控制,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杨某全、钟某霞亦系从犯。三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张某全额退缴违法所得,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理。关于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最终,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杨某全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钟某霞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张某退缴的450万元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

 

【律师价值】

易文伟律师在本案中精准把握辩护策略。面对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指控,易律师敏锐指出张某对底层参赌会员及输赢金额缺乏实际控制力,成功为其争取到“从犯”的法定从轻情节。同时,易律师充分挖掘张某坦白、全额退缴450万元违法所得及认罪认罚等酌定从轻情节,在庭审中条理清晰地发表辩护意见。虽缓刑建议未被采纳,但通过专业的证据质证与法律适用分析,有效促使法院采纳从轻处罚建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轻判结果,展现了扎实的刑事辩护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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