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给付抚养费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和申请执行时效的规定
抚养费系具有财产利益内容的身份权请求权,在抚养法律关系存续期间,给付抚养费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亦不应适用申请执行时效的规定。
2.权利人诉请银行支付存款本息,银行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
3.权利人请求确认物权的归属系所有权确认纠纷,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4.确认合同无效的纠纷为确认之诉,不符合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确认之诉虽然表现为当事人以提出请求的方式要求国家裁判机关对相关民事法律关系存在与否作出裁判,但确认请求权属于程序请求权,而非实体请求权,更非债权请求权。在确认之诉中,诉讼对方不负有承认的义务。
5.对于侵害物权转化而来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作为物权权能一部分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物权支配性请求权,不因时效届满而消灭;但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侵权之债,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法条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