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板和员工都该看
有些小企业会写:
“员工自愿不缴社保,公司每月补贴 500 元,后果自负。”
员工觉得多拿点现金,老板觉得省了成本。两边都在踩雷。
二、最新规则说得很硬
《解释二》第 19 条(2025-09-01 起施行):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承诺不缴社保 → 无效;
· 单位未依法缴社保,劳动者依《劳动合同法》第 38 条第 3 项解除 → 可要经济补偿;
· 单位补缴后,可要求劳动者返还此前发的“社保补贴”。
也就是说:
· 员工:不能既拿补贴,又不出事;
· 公司:更不能靠一张《放弃书》把法定责任甩掉。
三、劳动者常见误判
? “我签了放弃书,现在不能反悔”
? 放弃社保的约定本身违法,员工仍可以公司未缴社保为由解约并主张补偿。
? “公司补了社保,之前给我发的一千块补贴不用还”
? 单位补缴后,有权要回“本应用于缴社保”的补贴款。
四、企业侧风险提示
不缴社保不是“省成本”,而是把风险往后挪:
· 工伤无法报销 → 公司全掏;
· 员工生病自费 → 医保损失可索赔;
· 离职时反手要经济补偿;
· 社保稽核、劳动监察一并上门。
五、律师建议
· 员工:别用短期现金换长期保障;
· 老板:用“低基数合规+商业意外险”代替“不缴社保”;
· 已签放弃书的:现在补,比仲裁时被罚便宜得多。
社保不是公司和员工的私事,是强制性的社会风险池。私下免除,法律不认。
本文为【邱小娟】律师劳动法普法内容,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民法典》《社会保险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撰写,仅用于法律常识传播,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代理承诺或结果保证。个案涉及工龄、工资基数、规章程序、地区裁判口径差异,请携带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及解除材料咨询专业律师。
邱小娟律师